事实上,江苏空气储罐本身应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。电缆具有防火、防高温的措施,非阻燃电缆不应直接敷设在框架上。
框架、汽包、江苏空气储罐、主管道安装前,安装范围应为检查记录的检验记录。如果质量证明材料不完整或质量有疑问,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疑问,要求补检或碱性复检。
未经测试和调整,禁止启动连锁系统和保护装置、化学取样和加药系统、室内消防西戎、预热器和吹灰系统。
以下热工设备和保护装置在整个启动过程中应进行调试和运行。
空气储罐的检验工作应纳入设备的安装和维护计划,未经检验合格的空气储罐不得安装和投入运行。
空气储罐检验主要分为出厂检验和形式检验。如果产品通过出厂检验,应在产品上附上证书,但应进行型式检验,但应在出厂检验的基础上进行抽查,但应按相关检验项目进行,但如果产品不合格,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。